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部门法学”相关记录9237条 . 查询时间(0.501 秒)
一般认为,瑞士法开创了世界私法史上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先河,并对后世各国民商立法体例产生了重大影响。瑞士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在1881年旧债法通过时即已基本定型,1907年民法典通过后再继续修订旧债法,并在形式上通过将新债法并入民法典中,最终实现民商合一。瑞士决定将商法内容纳入债法、进而归入民法典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基于其早期私法典的立法实践和私法一元化的观念传统,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瑞士联邦立法权限的宪法...
我国现行民法是在两步走的民事立法策略指导下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需要于三十年间逐渐发展起来的。浓厚的经验主义立法思维,使现行民法不仅在内外体系两方面皆存在严重缺陷,而且在法律适用上生发出日益膨胀的司法解释肿瘤。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司法解释,已对民事法律构成严重解构之势。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可能产生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化的新型政治社会结构,我国民事立法应顺应时势从经验主义转向理性主义...
民法汇编不是编纂民法典,坚持实质意义上的法典化是确立宪法意义上“民事基本法律”地位的必要立法程序。不及时编纂民法典会导致三大难题,有必要尽快在实质意义上编纂民法典。第四次民法典起草过程中已经积累了可观的起草资源,但也同时面临立法机关缺乏政治动力、审议能力和合宪的立法程序方案设计三大困难。从实用主义思路出发,应该采用“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通过成立民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法立...
理论上一般认为:量刑是一个既要考虑报应与预防,又需权衡各种因素的复杂活动。但实证研究的结论却表明:刑罚裁量是一个以确定行为严重性为导向,仅对有限变量进行笼统评估的过程,量刑呈现出筒洁化特征。这主要体现在:刑罚裁量是主要聚集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有限区域内的频繁活动;进入裁量者视野的变量非常有限,且主要是与行为严重性相关的报应性变量,但它们却最终决定了适用于被告人的刑罚。以上结论,不但存在于我国量刑实践中...
既有对潘得克吞体系的检讨,缺乏在具体民事制度层面的反思,遗嘱错误制度或可开启一条反思新路。在罗马法上,遗嘱错误是与合同错误并行的一项独立制度,存在自身独到的体系逻辑,并由此影响了潘得克吞错误体系的建构。尽管德国法形成了抽象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但遗嘱错误仍然基于其特殊性而独立存在。在非潘得克吞体系的意大利法和英美法中,遗嘱错误制度形成了独特的内在机理,恰与东亚潘得克吞诸继受国中遗嘱错误制度之消弭形成...
婚姻法回归民法或民法典的关键在于协调好婚姻法与物权法、合同法等财产法的关系。就基本思路而言,应该主要依赖债权性质的法律手段去调整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这样一来,夫妻与外部第三人既有的财产关系,以及相应的财产法规则均不会因此受影响。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设计上,德国、瑞士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对我国民法素有影响的法域均采行了这一思路;而现行《婚姻法》却采取了另一思路,很大程度上以物权性质的法律手段去调整夫妻间的...
对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立法目的与具体内容上均存在很大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同时适用《物权法》第191条、《担保法》第49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该案仅可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时,应区分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要件主义这两类不...
“解法典化”是指在有民法典的国家,层出不穷的法律特别规范造成传统民法的内外体系逐步分解的现象,其根源在于,以自由至上主义为核心的传统民法无法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结构和组织关系的巨大调整。在此意义上,中国尽管没有一部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典,但在实质层面同样面临着“解法典化”的问题。不过,与西方民法典国家“先有法典化,继有解法典化”的发展轨迹不同,中国民法正处在一个“法典化”和“解法典化”并存的时代。中国...
日本《明治宪法》初期所创生的以穗积八束为代表的国体宪法学,可视为亚洲宪法学的先驱形态。它以宪法解释学的样式出现,但具有政治神学的源流;它经过了实证法学的洗礼,但属于一种“非完全去政治性”的理论体系;它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西方的国家类型学在亚洲话语中的发展,也为近代东方国家在面临西方列强冲击的历史处境中安排了君主立宪主义的出路,但方法上的不彻底性与理论上的破绽,亦使其成为极端保守乃至反动的政治意识形态...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形成权。但形成权又包括普通形成权和形成诉权,我国通说认为以解除权为代表的普通形成权也是形成诉讼的诉讼标的。根据对疑难案件的分析,若将以普通形成权为诉讼标的的诉讼都作为形成之诉,将可能在确定裁判效力、决定合并审理等事项上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增加当事人和法院的诉讼成本。因此,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当只限于形成诉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反驳诉讼请求制度是对苏联法上возражение的移植及本土化,而苏联法上的возражение在本质上同于德日法上的抗辩。但出于诸多原因,我国法学界至今尚无一篇研究возражение的专论,由此使反驳诉讼请求制度因法理不明而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功能。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возражение制度的基本意义,不仅有助于促进反驳诉讼请求制度及其法理的完善与发展,而且还有可能为建设我...
商事契约是商业活动的基础,因此契约法允宜尊重当事人自治及缔约目的,体现契约蕴含的商业考虑。现代市场充斥长期而复杂的商事契约,具有风险分担及治理机制等特征,未必适合套用契约法的典型契约与任意规定,从而法院如何解释契约——特别是填补漏洞——更是关键。依通说填补漏洞方式有二:一为透过模拟推理适用契约法规定,二为考虑个别交易情境推断“假设的当事人意思”。实务上类推适用有欠严谨,此外解释契约忽略经济逻辑,并...
在现代行政合法性危机的背景下,传统的法律效力概念已不足以解释变化的现实。通过学理分析可以发现,传统的效力概念背后蕴藏着“正确性效力”和“权威性效力”两个维度。正确性效力只有有或无的区别,有正确性效力的规范应当得到服从;权威性效力可以在程度上区分大小,有权威性效力的规范应当得到尊重。另外,正确性可以区分为正义和拟制正确,权威性则包含理论权威与制度权威,制度权威又可分为绝对制度权威和相对制度权威。正确...
美国宪法中奠基性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般被当作确立司法审查制度的案例,即法院拥有审查国会立法是否违宪的权力。本文试图通过对于该案判词全文的重新解读,展现该案件更为全面的意义。马伯里案不仅开创了宪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而且触及了行政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马歇尔大法官在该案中不但确立了法院对于国会立法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权力,而且讨论了法院对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权,尤其是该审查权的权力来源、范围和限度。...
前网络时代,计算机软件的出现开始要求刑法予以保护;在网络犯罪的两个前期发展阶段,计算机系统作为“犯罪对象”和网络作为“犯罪工具”要求刑法予以关注;在当前网络阶段,网络平台化成为犯罪空间,冲击着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云技术时代的到来再次给网络犯罪提供了代际跃升的机会,云端成为犯罪对象和犯罪工具的挑战初现端倪。以此为背景,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在发展理念上应当快速从“软件、系统”思维跃升到“网络...